#contact-tracing
2021-06-01
Yixun
06:26:40
@yixun has joined the channel
corey0924
16:49:31
@corey0924 has joined the channel
chihao
17:14:36
聽說今天柯文哲「精進」了 1922 簡訊實聯制?
- 🤔2
是,其實就是原本的臺北通實名制,加了 1922 QR 相容模式。對國際漫遊門號(不能發簡訊到 1922 簡碼)用戶來說是有用的(我有貼 Twitter)。對既有的五大電信用戶來說,我還是建議繼續用簡訊。
pichuchen
2021-06-01 18:19:40
我剛剛有測試了,基本上是基於原有系統的開發,然後資料改存在台北市政府這樣,簡訊內容新增店名。
pichuchen
2021-06-01 18:21:00
店名與原有內容以換行分隔
pichuchen
2021-06-01 18:24:02
但是對於沒有台灣行動電話的使用者來說,他使用台北通進行註冊需要稍微看得懂英文和看得懂中文才行,他需要用居留證進行人工註冊,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台北通是個實名制的QR Cord Scanner
沒錯,所以我的影片原本才有 `如果你原本就可以順利使用「簡訊實聯制」,那麼建議維持原本的使用方式` 這句話,不過在北市記者會當然就被剪掉了 XD
acechen
2021-06-01 21:34:51
「1922 簡訊實聯制一通約要0.7元,2300萬人若一天一通就要1600萬,一個月下來要花4.8億元」??
那是市長假設 NCC 沒進來協調的情況。目前協調順利,Google Android 都要拿掉「簡訊可能產生費用」訊息了。(可能已經生效)
FunTuan
2021-07-03 23:28:36
zxsdfghj,./
-=]\234567890o-p=\wedlop;[’c
-=]\234567890o-p=\wedlop;[’c
FunTuan
2021-07-03 23:28:37
sdfghjkl;'
au
17:19:13
是,其實就是原本的臺北通實名制,加了 1922 QR 相容模式。對國際漫遊門號(不能發簡訊到 1922 簡碼)用戶來說是有用的(我有貼 Twitter)。對既有的五大電信用戶來說,我還是建議繼續用簡訊。
pichuchen
18:19:40
我剛剛有測試了,基本上是基於原有系統的開發,然後資料改存在台北市政府這樣,簡訊內容新增店名。
pichuchen
18:21:00
店名與原有內容以換行分隔
pichuchen
18:24:02
但是對於沒有台灣行動電話的使用者來說,他使用台北通進行註冊需要稍微看得懂英文和看得懂中文才行,他需要用居留證進行人工註冊,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台北通是個實名制的QR Cord Scanner
au
18:24:23
沒錯,所以我的影片原本才有 `如果你原本就可以順利使用「簡訊實聯制」,那麼建議維持原本的使用方式` 這句話,不過在北市記者會當然就被剪掉了 XD
acechen
21:34:51
「1922 簡訊實聯制一通約要0.7元,2300萬人若一天一通就要1600萬,一個月下來要花4.8億元」??
acechen
21:44:00
acechen
2021-06-01 21:45:57
是不是該來討論「台北通實名制法律疑義」? @ipa @isabelhou
Guo-Jim
2021-06-01 21:47:21
@sdfghj1001
Guo-Jim
2021-06-01 21:54:02
Peter 真不該 tag 你的,感覺你好忙
Peter
2021-06-01 21:54:42
李柏鋒醫師不是開罵了嗎xd
acechen
2021-06-01 21:54:47
可惜上次的「1922簡訊實聯制法律疑義討論整理」有很多很關心的人沒有加入討論,需要重新 sync
Peter
2021-06-01 21:55:03
那邊的QA還沒完成...
Peter
2021-06-01 21:55:15
還是要開一個新的連結連過去
acechen
2021-06-01 22:02:18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上次 @au 有提到(台北通)實聯制 App 的個資使用是照 App 使用者條款,最好不要有爭議時又甩鍋到疫調/CDC
acechen
2021-06-01 22:44:35
另外,台北市不是沒在疫調嗎?要這麼多個資要做什麼?
Carmen
2021-06-02 01:06:32
CDC自5月16日起將疫調讓各地方政府進行後,台北市是有疫調不公開還是沒疫調所以不公開?
au
21:44:50
那是市長假設 NCC 沒進來協調的情況。目前協調順利,Google Android 都要拿掉「簡訊可能產生費用」訊息了。(可能已經生效)
acechen
21:45:57
是不是該來討論「台北通實名制法律疑義」? @ipa @isabelhou
Guo-Jim
21:47:21
@sdfghj1001
Guo-Jim
21:54:02
Peter 真不該 tag 你的,感覺你好忙
Peter
21:54:42
李柏鋒醫師不是開罵了嗎xd
acechen
21:54:47
可惜上次的「1922簡訊實聯制法律疑義討論整理」有很多很關心的人沒有加入討論,需要重新 sync
Peter
21:55:03
那邊的QA還沒完成...
Peter
21:55:15
還是要開一個新的連結連過去
acechen
22:02:18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上次 @au 有提到(台北通)實聯制 App 的個資使用是照 App 使用者條款,最好不要有爭議時又甩鍋到疫調/CDC
mglee
22:02:57
@mglee has joined the channel
acechen
22:44:35
另外,台北市不是沒在疫調嗎?要這麼多個資要做什麼?
2021-06-02
Carmen
01:06:32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01 21:44:00
CDC自5月16日起將疫調讓各地方政府進行後,台北市是有疫調不公開還是沒疫調所以不公開?
pofeng (ocf)
10:01:06
pofeng (ocf)
10:03:36
@jarvis_n 2 分鐘會不會太嚴阿 ? 印象衛生局匡列是 15 min , 也許調成 10 min ??
pofeng (ocf)
10:04:44
而且如果雙方都有戴口罩 15 min 也還好 ( 室內當然危險一點 )
jarvis_n
10:05:09
這點是CDC所訂出的風險標準,不是我們可以隨意調整的,不過我會和他們討論這個題目。
- 👍2
irvin
2021-06-02 20:01:02
美國的CDC還是台灣的CDC?
還以為這是全球統一的規格。
還以為這是全球統一的規格。
jarvis_n
2021-06-02 20:13:54
Taiwan CDC,沒有統一規格,都是可以依照不同情境去做調整的。
irvin
2021-06-03 00:29:37
我覺得兩公尺兩分鐘還蠻合理的,如果是室內且對方正在傳染力強的時期,兩分鐘也很有危險性了。流程上如果能讓每個收到警示的人都去快篩就好,快篩陰性再幫忙解除。
pofeng (ocf)
2021-06-03 22:08:50
@irvin
太嚴導致 case 太多也沒有意義
如果照 2min 標準
我早就被抓去隔離或發病了
太嚴導致 case 太多也沒有意義
如果照 2min 標準
我早就被抓去隔離或發病了
pofeng (ocf)
2021-06-03 22:09:32
現在根本就大爆發, 疫調, 墊子圍籬根本都失效了
pofeng (ocf)
2021-06-03 22:13:45
15 min 是美國 CDC 標準, 不是亂訂的
pofeng (ocf)
2021-06-03 22:16:33
*Close Contact*
Someone who has been within 6 feet of an infected person (laboratory-confirmed or a clinically compatible illness) for a cumulative total of 15 minutes or more over a 24-hour period (_for example,_ _three individual 5-minute exposures for a total of 15 minutes in one day_). An infected person can spread SARS-CoV-2 starting from 2 days before they have any symptoms (or, for asymptomatic patients, 2 days before the positive specimen collection date), until they meet criteria for discontinuing home isolation.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php/contact-tracing/contact-tracing-plan/appendix.html#contact
Someone who has been within 6 feet of an infected person (laboratory-confirmed or a clinically compatible illness) for a cumulative total of 15 minutes or more over a 24-hour period (_for example,_ _three individual 5-minute exposures for a total of 15 minutes in one day_). An infected person can spread SARS-CoV-2 starting from 2 days before they have any symptoms (or, for asymptomatic patients, 2 days before the positive specimen collection date), until they meet criteria for discontinuing home isolation.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php/contact-tracing/contact-tracing-plan/appendix.html#contact
shiva.huang
2021-06-05 00:51:42
可是美國CDC對台灣沒有管轄權…
雖然程式是我們寫的,但這些規則我們也是聽命於台灣CDC。Jarvis說的亂改,是指「台灣CDC給我們的規則是2分鐘,我們自己說美國CDC說15分鐘,所以我程式用15分鐘下去算」,這叫我們自己亂改。
雖然程式是我們寫的,但這些規則我們也是聽命於台灣CDC。Jarvis說的亂改,是指「台灣CDC給我們的規則是2分鐘,我們自己說美國CDC說15分鐘,所以我程式用15分鐘下去算」,這叫我們自己亂改。
pofeng (ocf)
10:06:30
了解, 有書面資料嗎 ?
Charles Chuang
14:05:32
@charles has joined the channel
pichuchen
19:45:48
TVBS
疫情期間,不管去哪裡,都要實聯制登記,沒想到還能抓賊。屏東恆春一名男子,到賣場購物,看到有婦人忘記帶走錢包,竟然順手牽羊偷走現金。婦人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再加上店家的實聯制資料,迅速逮到竊嫌。![]()
依這個描述,應該不是簡訊(1922)
pichuchen
2021-06-02 20:12:45
看起來不是,因為他有提到姓名
而且疫調人員都是走 CECC 的正式程序(要留疫調軌跡),不會由地方派出所發動。
shunling
2021-06-07 22:46:01
就算不是簡訊,還是出現實聯制資料用作疫調外之目的問題。
irvin
20:01:02
美國的CDC還是台灣的CDC?
還以為這是全球統一的規格。
還以為這是全球統一的規格。
au
20:12:23
依這個描述,應該不是簡訊(1922)
pichuchen
20:12:45
看起來不是,因為他有提到姓名
au
20:13:24
而且疫調人員都是走 CECC 的正式程序(要留疫調軌跡),不會由地方派出所發動。
jarvis_n
20:13:54
Taiwan CDC,沒有統一規格,都是可以依照不同情境去做調整的。
2021-06-03
irvin
00:29:37
我覺得兩公尺兩分鐘還蠻合理的,如果是室內且對方正在傳染力強的時期,兩分鐘也很有危險性了。流程上如果能讓每個收到警示的人都去快篩就好,快篩陰性再幫忙解除。
pichuchen
22:03:09
ETtoday新聞雲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日表示,中央實聯制是簡訊系統,一封約0.7元,若2300萬人一天一通就1600萬,一個月就花4.8億元,民進黨則澄清「這不是事實」,簡訊實聯制完全免費。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發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紓困4.0預算上,編列了8億元簡訊實聯制的支出,讓他直批是趁火打劫。![]()
pofeng (ocf)
22:08:50
@irvin
太嚴導致 case 太多也沒有意義
如果照 2min 標準
我早就被抓去隔離或發病了
太嚴導致 case 太多也沒有意義
如果照 2min 標準
我早就被抓去隔離或發病了
pofeng (ocf)
22:09:32
現在根本就大爆發, 疫調, 墊子圍籬根本都失效了
pofeng (ocf)
22:16:33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02 10:05:09
*Close Contact*
Someone who has been within 6 feet of an infected person (laboratory-confirmed or a clinically compatible illness) for a cumulative total of 15 minutes or more over a 24-hour period (_for example,_ _three individual 5-minute exposures for a total of 15 minutes in one day_). An infected person can spread SARS-CoV-2 starting from 2 days before they have any symptoms (or, for asymptomatic patients, 2 days before the positive specimen collection date), until they meet criteria for discontinuing home isolation.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php/contact-tracing/contact-tracing-plan/appendix.html#contact
Someone who has been within 6 feet of an infected person (laboratory-confirmed or a clinically compatible illness) for a cumulative total of 15 minutes or more over a 24-hour period (_for example,_ _three individual 5-minute exposures for a total of 15 minutes in one day_). An infected person can spread SARS-CoV-2 starting from 2 days before they have any symptoms (or, for asymptomatic patients, 2 days before the positive specimen collection date), until they meet criteria for discontinuing home isolation.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php/contact-tracing/contact-tracing-plan/appendix.html#contact
- 👍2
kiang
22:40:20
參數印象中是可以調整的,就看指揮中心吧,現在應該還是預設值?
zoee
23:58:58
Log into Facebook to start sharing and connecting with your friends, family, and people you know.
kiang
2021-06-04 00:08:25
只好呼叫 @jarvis_n
google 都搜尋得到給衛生局的教學簡報跟影片了,衛生局還不知道怎麼用......
jarvis_n
2021-06-04 00:11:24
謝謝,已經協助處理了。感謝各位
2021-06-04
kiang
00:08:25
只好呼叫 @jarvis_n
cai
00:10:25
google 都搜尋得到給衛生局的教學簡報跟影片了,衛生局還不知道怎麼用......
jarvis_n
00:11:24
謝謝,已經協助處理了。感謝各位
pichuchen
00:38:33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5504547?fbclid=IwAR2erXgQ6W1nePJ4WGaFiZHndO_FoJfpnvv4Ofk-rmdzdjTOlHuAnUE6Qi0
數據:前十天的傳送量有1.35億則
數據:前十天的傳送量有1.35億則
經濟日報
一套全球絕無僅有的「簡訊實聯制」,牽涉QR Code開發、行動通訊傳輸、大數據儲存科技,且看官方、民間、電信公司各單位,如何讓系統3天內正式上線。 台灣新冠疫情迅速升溫,早在5月12日2級警戒之
- 👍1
pofeng (ocf)
01:39:55
@au @jarvis_n cc @freddy
懇求 CECC / CDC 必須重新檢討 "台灣社交距離 app" 接觸 2 分鐘的設定, 根據美國 CDC 的 Close Concat 定義是 15 分鐘,加拿大的 COVID Alert 也是 15 分鐘 (且有開放原始碼) 太過嚴格的標準容易引起恐慌而且增加疫調人員負擔, 潛在的醫療篩檢負擔, 與隔離場所負擔
各國開源 contact tracing app : http://jgbarah.github.io/Notes/foss-covid-tools.html
加拿大 15min : https://www.canada.ca/en/public-health/services/diseases/coronavirus-disease-covid-19/covid-alert.html
英國 15 min : https://faq.covid19.nhs.uk/article/KA-01130/en-us
德國: 分三級
Sum of contact time <5 minutes: No risk exposure(s) (green).
Sum of contact time >=5 minutes and <9 minutes: Low risk exposure(s) (green).
Sum of contact time >=9 minutes: High risk exposure(s) (red).
https://www.coronawarn.app/en/faq/#encounter_19_calc
懇求 CECC / CDC 必須重新檢討 "台灣社交距離 app" 接觸 2 分鐘的設定, 根據美國 CDC 的 Close Concat 定義是 15 分鐘,加拿大的 COVID Alert 也是 15 分鐘 (且有開放原始碼) 太過嚴格的標準容易引起恐慌而且增加疫調人員負擔, 潛在的醫療篩檢負擔, 與隔離場所負擔
各國開源 contact tracing app : http://jgbarah.github.io/Notes/foss-covid-tools.html
加拿大 15min : https://www.canada.ca/en/public-health/services/diseases/coronavirus-disease-covid-19/covid-alert.html
英國 15 min : https://faq.covid19.nhs.uk/article/KA-01130/en-us
德國: 分三級
Sum of contact time <5 minutes: No risk exposure(s) (green).
Sum of contact time >=5 minutes and <9 minutes: Low risk exposure(s) (green).
Sum of contact time >=9 minutes: High risk exposure(s) (red).
https://www.coronawarn.app/en/faq/#encounter_19_calc
- 👀7
1
kiang
2021-06-04 09:18:32
指揮中心發布通知時可以設定警告對象的範圍吧?可以依據醫療資源情況調整,如果已經緊繃,是應該縮小警告的對象數量
pofeng (ocf)
2021-06-04 12:54:15
acechen
2021-06-05 04:59:28
接觸與否是 App 判斷的,我猜要下一版 rollout 才能修正
acechen
2021-06-05 05:00:21
而且每分鐘掃一次也太耗電了吧
pichuchen
2021-06-05 18:00:34
@acechen 藍芽beacon我印象是隨時在掃的
acechen
2021-06-05 22:15:11
@pichuchen 看起來 broadcasting 是,scanning 不是
"The broadcasting interval is subject to change, but is currently recommended to be 200-270 milliseconds."
"The scanning strategy that works best is opportunistic (leveraging existing wakes and scan windows) and with minimum periodic sampling every 5 minutes."
"The broadcasting interval is subject to change, but is currently recommended to be 200-270 milliseconds."
"The scanning strategy that works best is opportunistic (leveraging existing wakes and scan windows) and with minimum periodic sampling every 5 minutes."
pichuchen
2021-06-05 22:22:02
通常這樣在APP看起來就是隨時在掃了,因為在APP端沒辦法下去設定間隔,間隔是由OS那邊決定的。
acechen
2021-06-05 22:37:45
我的理解是 App 可以設定在 background 多久要 scan 一次 (not advertising)
上面 @pofeng240 列出來的各國 ENS 都 follow spec,德國 Low risk 5-9 mins 代表只 scan 到一次
台灣設定 threshold 兩分鐘的話,一分鐘至少要掃一次 (Nyquist) 遠高於其他 ENS app
上面 @pofeng240 列出來的各國 ENS 都 follow spec,德國 Low risk 5-9 mins 代表只 scan 到一次
台灣設定 threshold 兩分鐘的話,一分鐘至少要掃一次 (Nyquist) 遠高於其他 ENS app
kiang
09:18:32
指揮中心發布通知時可以設定警告對象的範圍吧?可以依據醫療資源情況調整,如果已經緊繃,是應該縮小警告的對象數量
pofeng (ocf)
12:54:15
andyfcx
23:19:16
@dreamcastle.andy has joined the channel
cai
23:51:08
苗栗這波若能調簡訊實聯制的資料應該能省下不少翻譯時間?
也能看出移工間推廣的程度如何
也能看出移工間推廣的程度如何
2021-06-05
shiva.huang
00:45:09
@shiva.huang has joined the channel
shiva.huang
00:51:42
可是美國CDC對台灣沒有管轄權…
雖然程式是我們寫的,但這些規則我們也是聽命於台灣CDC。Jarvis說的亂改,是指「台灣CDC給我們的規則是2分鐘,我們自己說美國CDC說15分鐘,所以我程式用15分鐘下去算」,這叫我們自己亂改。
雖然程式是我們寫的,但這些規則我們也是聽命於台灣CDC。Jarvis說的亂改,是指「台灣CDC給我們的規則是2分鐘,我們自己說美國CDC說15分鐘,所以我程式用15分鐘下去算」,這叫我們自己亂改。
acechen
04:59:28
接觸與否是 App 判斷的,我猜要下一版 rollout 才能修正
acechen
05:00:21
而且每分鐘掃一次也太耗電了吧
pichuchen
18:00:34
@acechen 藍芽beacon我印象是隨時在掃的
jennyjmgbwcy
19:08:38
@jennyjmgbwcy has joined the channel
acechen
22:15:11
@pichuchen 看起來 broadcasting 是,scanning 不是
"The broadcasting interval is subject to change, but is currently recommended to be 200-270 milliseconds."
"The scanning strategy that works best is opportunistic (leveraging existing wakes and scan windows) and with minimum periodic sampling every 5 minutes."
"The broadcasting interval is subject to change, but is currently recommended to be 200-270 milliseconds."
"The scanning strategy that works best is opportunistic (leveraging existing wakes and scan windows) and with minimum periodic sampling every 5 minutes."
pichuchen
22:22:02
通常這樣在APP看起來就是隨時在掃了,因為在APP端沒辦法下去設定間隔,間隔是由OS那邊決定的。
acechen
22:37:45
我的理解是 App 可以設定在 background 多久要 scan 一次 (not advertising)
上面 @pofeng240 列出來的各國 ENS 都 follow spec,德國 Low risk 5-9 mins 代表只 scan 到一次
台灣設定 threshold 兩分鐘的話,一分鐘至少要掃一次 (Nyquist) 遠高於其他 ENS app
上面 @pofeng240 列出來的各國 ENS 都 follow spec,德國 Low risk 5-9 mins 代表只 scan 到一次
台灣設定 threshold 兩分鐘的話,一分鐘至少要掃一次 (Nyquist) 遠高於其他 ENS app
2021-06-06
kiang
00:22:24
1922 實聯的 app +1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22894830.A.18D.html
https://www.ptt.cc/bbs/MobileComm/M.1622894830.A.18D.html
Ptt 批踢踢實業坊
大家晚安~ 雖然知道現在很多原廠相機都可以掃QRcode 但還是一個衝動做了這個App 原本是給家人使用 跟其它掃QRcode App比較不一樣的是
- 🤔1
Ted Chien
2021-06-06 00:51:27
嗯…. 不要自動傳送簡訊就可以上架了吧?走雲端空間讓人下載 apk 其實會有很多資安問題….
突然很想把他的 apk 拿來拆開看看….
突然很想把他的 apk 拿來拆開看看….
Ted Chien
2021-06-06 01:26:25
拆完了,目前看起來還好….
acechen
2021-06-06 04:00:16
另外有這個 https://www.1922.com.tw/ 但是我不確定有沒有資安問題
acechen
2021-06-06 04:02:23
其實就只是把 Html5-QRCode 包起來而已(還直接連 Github...)
Ted Chien
00:51:27
嗯…. 不要自動傳送簡訊就可以上架了吧?走雲端空間讓人下載 apk 其實會有很多資安問題….
突然很想把他的 apk 拿來拆開看看….
突然很想把他的 apk 拿來拆開看看….
Peter
01:11:56
不知道能否有預防的方式
pichuchen
2021-06-06 03:46:32
我覺得可以報警
pichuchen
2021-06-06 03:48:31
直接從收款電話登記人下手應該可以找到人
acechen
2021-06-06 04:05:55
報警 +1
我覺得宣導店家每天營業前用疾管家掃一下是最簡單便宜的方法,順便幫自己登記
我覺得宣導店家每天營業前用疾管家掃一下是最簡單便宜的方法,順便幫自己登記
kiang
01:12:48
需要專屬 app 吧 (?)
acechen
2021-06-06 03:59:19
疾管家,唯一支援 1922
shiva.huang
2021-06-06 12:41:47
台灣社交距離 1.3 也支援實聯制 QR code,而且我們有先過濾只有 1922 才會處理。所以如果有店家貼兩種不同的 QR code 也不用擔心會掃到另一種。
Ted Chien
01:26:25
拆完了,目前看起來還好….
pichuchen
03:46:32
我覺得可以報警
pichuchen
03:48:31
直接從收款電話登記人下手應該可以找到人
acechen
03:59:19
疾管家,唯一支援 1922
acechen
04:00:16
另外有這個 https://www.1922.com.tw/ 但是我不確定有沒有資安問題
acechen
04:02:23
其實就只是把 Html5-QRCode 包起來而已(還直接連 Github...)
acechen
04:05:55
報警 +1
我覺得宣導店家每天營業前用疾管家掃一下是最簡單便宜的方法,順便幫自己登記
我覺得宣導店家每天營業前用疾管家掃一下是最簡單便宜的方法,順便幫自己登記
yorkxin
09:48:38
看到簡訊畫面的時候注意一下有沒有之前傳過的1922簡訊
shiva.huang
12:41:47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06 01:12:48
台灣社交距離 1.3 也支援實聯制 QR code,而且我們有先過濾只有 1922 才會處理。所以如果有店家貼兩種不同的 QR code 也不用擔心會掃到另一種。
10
Rich Chang
16:33:43
@dloorvae has joined the channel
irvin
21:30:32
這今天到處都有傳,變成流言了
內文一摸一樣
內文一摸一樣
CC
23:09:09
@info.cchsu has joined the channel
2021-06-07
Chris LAM
09:43:37
@fdq09eca has joined the channel
shunling
22:46:01
就算不是簡訊,還是出現實聯制資料用作疫調外之目的問題。
2021-06-08
chewei 哲瑋
02:30:15
想嘗試詢問:社交距離APP,若提供「比對有接觸」的通知結果,在使用者症狀不明顯的階段中,有沒有什麼是可以先了解的呢?(圖片擷取自認識的網友,非示意圖)
(1) 整理自己的公共場所足跡
由於他有打開 Google Map Timeline,至少是可以查到 5/28 當天以及期間一些定點,搭乘的交通工具等。若是有自己的 timeline,應該也比較方便於套疊「確診者公共場所足跡地圖」
若沒有軌跡檔案的話,這部分是否就依照自身記憶來整理,有疫調足跡的表格文件嗎,是否可以自己先依照格式填寫出概要?整理過程中,簡訊實聯制已發出的簡訊、部分若有發票等材料,可以如何運用
這部份的用意,是否是視為提高屆時疫調工作速度,這樣會有幫助嗎?
(2) 關乎具體該如何自處,網友們整理的一些因應經驗,自主隔離,篩檢,輕症檢疫,等歷程整理
https://g0v.hackmd.io/SQ0nFp5oSS2pQWfud9m2ig
———
以上有沒有缺漏的呢?
(1) 整理自己的公共場所足跡
由於他有打開 Google Map Timeline,至少是可以查到 5/28 當天以及期間一些定點,搭乘的交通工具等。若是有自己的 timeline,應該也比較方便於套疊「確診者公共場所足跡地圖」
若沒有軌跡檔案的話,這部分是否就依照自身記憶來整理,有疫調足跡的表格文件嗎,是否可以自己先依照格式填寫出概要?整理過程中,簡訊實聯制已發出的簡訊、部分若有發票等材料,可以如何運用
這部份的用意,是否是視為提高屆時疫調工作速度,這樣會有幫助嗎?
(2) 關乎具體該如何自處,網友們整理的一些因應經驗,自主隔離,篩檢,輕症檢疫,等歷程整理
https://g0v.hackmd.io/SQ0nFp5oSS2pQWfud9m2ig
———
以上有沒有缺漏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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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huchen
2021-06-08 03:34:50
如果從社交距離APP的設計原意來看,是不希望你去查出到底在哪邊中的,假如查出來之後發現是王小明他家,那這樣不就被你發現王小明或是王小明他家人確診了?
pichuchen
2021-06-08 03:35:39
然後目前疫調工作應該是衛生局的是,至於民間可不可以協助疫調這點我覺得有討論空間。
chewei 哲瑋
2021-06-08 05:01:36
或許是「自己的疫調自己做」這個方向?
開始時間:採用 社交app通知有接觸日當天起算
用常見的 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晚上,自己的位置,使用的工具,有沒有戴口罩,有沒有因故拿下口罩,每個停留點是否有其他人 ..等
電子表格,手寫表格 ? 一旦正式疫調,可以較為完整的描述
開始時間:採用 社交app通知有接觸日當天起算
用常見的 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晚上,自己的位置,使用的工具,有沒有戴口罩,有沒有因故拿下口罩,每個停留點是否有其他人 ..等
電子表格,手寫表格 ? 一旦正式疫調,可以較為完整的描述
chewei 哲瑋
2021-06-09 00:01:00
基於疫調單格式的自我足跡日記方法
https://g0v.hackmd.io/VWI2CxsvQ-KkPjfaLWNWMg?view
https://g0v.hackmd.io/VWI2CxsvQ-KkPjfaLWNWMg?view
JaneW
02:36:53
@jnes41023 has joined the channel
pichuchen
03:34:50
如果從社交距離APP的設計原意來看,是不希望你去查出到底在哪邊中的,假如查出來之後發現是王小明他家,那這樣不就被你發現王小明或是王小明他家人確診了?
pichuchen
03:35:39
然後目前疫調工作應該是衛生局的是,至於民間可不可以協助疫調這點我覺得有討論空間。
chewei 哲瑋
05:01:36
或許是「自己的疫調自己做」這個方向?
開始時間:採用 社交app通知有接觸日當天起算
用常見的 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晚上,自己的位置,使用的工具,有沒有戴口罩,有沒有因故拿下口罩,每個停留點是否有其他人 ..等
電子表格,手寫表格 ? 一旦正式疫調,可以較為完整的描述
開始時間:採用 社交app通知有接觸日當天起算
用常見的 每天早上中午下午晚上,自己的位置,使用的工具,有沒有戴口罩,有沒有因故拿下口罩,每個停留點是否有其他人 ..等
電子表格,手寫表格 ? 一旦正式疫調,可以較為完整的描述
2021-06-09
chewei 哲瑋
00:01:00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08 02:30:15
基於疫調單格式的自我足跡日記方法
https://g0v.hackmd.io/VWI2CxsvQ-KkPjfaLWNWMg?view
https://g0v.hackmd.io/VWI2CxsvQ-KkPjfaLWNWMg?view
ael
08:50:18
想問台灣有人有對台灣社交距離 app 做 reverse engineering 看隱私權的部分嗎
acechen
2021-06-09 09:30:13
隱私權是指?
App Store 上顯示這 app 「開發者不會從這個 App 收集任何資料」
App Store 上顯示這 app 「開發者不會從這個 App 收集任何資料」
acechen
2021-06-09 09:32:06
另外,ENS app 應該會經過特別的審核
acechen
2021-06-09 09:34:00
https://ailabs.tw/taiwan-social-distancing-apppersonal-data-protection-note/
(`Approved in MM` 還是沒修正 😑)
(`Approved in MM` 還是沒修正 😑)
我是說,reverse engineering 研究他們宣稱的隱私權政策屬實
acechen
2021-06-09 10:26:23
@aelcenganda 哪部份的隱私權政策?是指在 Exposure Notification 以外是否有其他不明的功能嗎?
對,是否有 request 不必要的資訊。我正在看別國對 contact tracing app 的 reverse engineering 報告
Ted Chien
2021-06-09 12:14:15
目前就我們對上個月版本的瞭解,是沒有要求不必要的資訊…. 這個月初改版的版本還沒空看….
Peter
2021-06-09 16:08:36
@aelcenganda 方便傳給我報告嗎?我想要看
pichuchen
2021-06-09 17:14:08
我有簡單對Android做過,是比較早期的版本,沒有特別發現到什麼問題
acechen
09:30:13
隱私權是指?
App Store 上顯示這 app 「開發者不會從這個 App 收集任何資料」
App Store 上顯示這 app 「開發者不會從這個 App 收集任何資料」
acechen
09:32:06
另外,ENS app 應該會經過特別的審核
acechen
09:34:00
https://ailabs.tw/taiwan-social-distancing-apppersonal-data-protection-note/
(`Approved in MM` 還是沒修正 😑)
(`Approved in MM` 還是沒修正 😑)
ael
09:47:37
我是說,reverse engineering 研究他們宣稱的隱私權政策屬實
acechen
10:26:23
@aelcenganda 哪部份的隱私權政策?是指在 Exposure Notification 以外是否有其他不明的功能嗎?
楊曄
10:50:28
@bewhour5678 has joined the channel
ael
10:56:33
對,是否有 request 不必要的資訊。我正在看別國對 contact tracing app 的 reverse engineering 報告
irvin
11:47:05
透過社交距離 app 成功發現確診的案例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519101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5519101
聯合新聞網
元大金控(2885)8日深夜發布聲明,表示子公司元大銀行一名法金同仁,經「台灣社交距離」APP通知與確診者有接觸後,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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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0407
12:09:48
@joler32820173 has joined the channel
Ted Chien
12:14:15
目前就我們對上個月版本的瞭解,是沒有要求不必要的資訊…. 這個月初改版的版本還沒空看….
Peter
16:08:36
@aelcenganda 方便傳給我報告嗎?我想要看
pichuchen
17:14:08
我有簡單對Android做過,是比較早期的版本,沒有特別發現到什麼問題
alisaxdgogogo
23:19:23
@alisaxdgogogo has joined the channel
2021-06-10
claire
23:34:55
Hi, 大家晚安~下週四的網路自由小聚將討論防疫中的隱私問題,線上舉辦。希望探討實聯制與接觸追蹤有什麼可能侵害隱私的疑慮?有更好的方法嗎?
歡迎大家一起參與!
• 時間:6/17 19:30-21:30
• 報名(方便我們大致了解上線人數):https://ocftw.kktix.cc/events/internetfreedom-june2021
• 小聚的形式很自由,歡迎大家分享正在進行的專案、對時事的看法等等,只要有關網路自由、數位人權,都歡迎來聊聊喔~
歡迎大家一起參與!
• 時間:6/17 19:30-21:30
• 報名(方便我們大致了解上線人數):https://ocftw.kktix.cc/events/internetfreedom-june2021
• 小聚的形式很自由,歡迎大家分享正在進行的專案、對時事的看法等等,只要有關網路自由、數位人權,都歡迎來聊聊喔~
ocftw.kktix.cc
每個月第三個週四,由社群自發組織的定期聚會。我們歡迎學生、上班族、科技人士、藝術家、記者或任何對數位人權、網路隱私、網路安全以及開放科技有興趣的朋友加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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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Lydia
10:04:58
@yt.lydia.han has joined the channel
Anges
11:39:24
@weidesign00 has joined the channel
yoyoW
18:25:06
@yoyohotline has joined the channel
pichuchen
19:47:33
經濟日報
台灣疫情延燒,為提升防疫效率,滿足疫調需求,行政院推出簡訊實聯制系統,國內五家電信業者累計已認捐上億則簡訊,後續國家通訊...
stella
22:47:14
@stella has joined the channel
2021-06-13
au
10:44:43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6120109.aspx 1922 SMS EN(接觸通知)比較大規模的用例
cna.com.tw
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台中中港店一名櫃姐確診武漢肺炎,台中市政府設前進指揮所,昨天快篩218名員工及顧客全陰性,並發簡訊給6800名曾前往的顧客,如果不適可到快篩站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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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chen
10:52:46
我想詢問一件事:1922 簡訊實聯制目前仍不常被疫調使用嗎?另外,雙北都沒在用?
目前隨著疫調能量逐漸恢復,地方疫調人員,只要取得衛生局的核准就可以調資料,各地都已經建立一套模式。
fliesyan
2021-06-14 23:59:37
@au
有考慮出app版本嗎?
直接走數據回傳到server
有考慮出app版本嗎?
直接走數據回傳到server
台北通就是這個模式。
au
10:56:14
目前隨著疫調能量逐漸恢復,地方疫調人員,只要取得衛生局的核准就可以調資料,各地都已經建立一套模式。
kiang
13:22:53
這樣子糊掉的也拍的出來
- 🤳2
acechen
2021-06-13 13:25:44
還夠 error correction
irvin
2021-06-13 13:52:39
我們家隔壁的美廉社用一個超皺的文件套包著,就常常掃不到,完全是在挑戰容錯率極限
容錯率有考量進去,讚讚
acechen
2021-06-14 09:39:55
一定要這麼多中文字嗎 Orz
acechen
13:25:44
還夠 error correction
irvin
13:52:39
我們家隔壁的美廉社用一個超皺的文件套包著,就常常掃不到,完全是在挑戰容錯率極限
2021-06-14
fly
08:28:44
容錯率有考量進去,讚讚
acechen
09:39:55
一定要這麼多中文字嗎 Orz
fliesyan
23:59:37
@au
有考慮出app版本嗎?
直接走數據回傳到server
有考慮出app版本嗎?
直接走數據回傳到server
2021-06-15
au
05:52:26
台北通就是這個模式。
au
18:18:03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6-15/589424 另一個大規模用例(紙本致電,簡訊發接觸通知),感覺各地衛生局逐漸上手了~
新頭殼 Newtalk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公佈嘉義縣新增1確診新冠肺炎案13302,為42歲女,東石7-11超商店員,13日因發燒不適就醫採檢,14日確診Ct值19,超商停業2天,進行清消。 該案匡列家庭及職場24位接觸者,20人PCR檢驗為陰性;4人採檢中;依書面實聯制連夜電話訪視340名顧客,1人有症狀,轉介![]()
- 👍17
isabelhou
2021-06-15 19:07:34
通知簡訊的發送有固定標準嗎?店員確診會發送,如果是顧客呢?
目前都是由當地疫調人員判斷,好像還沒看到指引。
ricelin
2021-06-17 14:21:30
.'
isabelhou
19:07:34
通知簡訊的發送有固定標準嗎?店員確診會發送,如果是顧客呢?
au
19:11:10
目前都是由當地疫調人員判斷,好像還沒看到指引。
2021-06-17
JT
11:04:13
@winghojackwork has joined the channel
ricelin
14:21:30
.'
ronnywang
21:07:37
@ronnywang has joined the channel
acechen
21:37:40
電信業者處理實聯制簡訊是作公益?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73311 8億→3億
「NCC主委陳耀祥15日指出,從上路到目前為止,民眾大概已使用3.5億則,並強調預算編列8億元是*最低維護成本*」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573311 8億→3億
「NCC主委陳耀祥15日指出,從上路到目前為止,民眾大概已使用3.5億則,並強調預算編列8億元是*最低維護成本*」
acechen
2021-06-17 21:39:47
好奇如果政府完全沒有「補助」的話會怎樣…
acechen
21:39:47
好奇如果政府完全沒有「補助」的話會怎樣…
2021-06-18
pichuchen
06:19:24
剛剛洗澡時想到的疫調提醒系統。
1. 使用者類似Google map 一樣把自己的14日軌跡記錄紀錄在手機本機。
2. 需要疫調時匯出提供給疫調單位,格式為 (GPS Location, timestamp) 的時間序列資料,然後疫調時看使用者願不願意口頭補充位置細節,例如某棟公寓的幾樓或是幾號包廂之類的資訊。
3-a. 然後衛生單位自動產生記者會需要的看板(上面會有案例編號)
3-b. 衛生單位利用該組織簽章把該確診案例資料簽章後公開,因為有政府單位簽章,因此案號可以匿名化或是不顯示案號也可以
4. 志願者協助將記者會上的疫調資訊(例如幾點幾分在哪間店)轉成 3-b 的檔案,使用志願者或是志願組織的私鑰簽章
5. 一般使用者的 APP 自動下載疫調資訊後比對存在本機內的資訊,如果小於使用者設定的距離的話提示給使用者,讓使用者回想該時段的狀況。
優點在於如果確診者本身沒有安裝社交距離APP時還能做到疫調功能(變成憑記憶),一般使用者在沒有確診的前提下不需要上傳自身位置,進店出店時間也可以記錄、紀錄時也可以同時掃描附近BLE資訊增加疫調線索。再來是疫調資訊是公開方式給出去的,所以可以直接把疫調檔丟上CDN,比較容易做分散化=系統比較不會被塞爆。
缺點在於比較浪費電(手機續航力),然後要說服審查人員這隻APP並不會在背景上傳使用者位置。
1. 使用者類似Google map 一樣把自己的14日軌跡記錄紀錄在手機本機。
2. 需要疫調時匯出提供給疫調單位,格式為 (GPS Location, timestamp) 的時間序列資料,然後疫調時看使用者願不願意口頭補充位置細節,例如某棟公寓的幾樓或是幾號包廂之類的資訊。
3-a. 然後衛生單位自動產生記者會需要的看板(上面會有案例編號)
3-b. 衛生單位利用該組織簽章把該確診案例資料簽章後公開,因為有政府單位簽章,因此案號可以匿名化或是不顯示案號也可以
4. 志願者協助將記者會上的疫調資訊(例如幾點幾分在哪間店)轉成 3-b 的檔案,使用志願者或是志願組織的私鑰簽章
5. 一般使用者的 APP 自動下載疫調資訊後比對存在本機內的資訊,如果小於使用者設定的距離的話提示給使用者,讓使用者回想該時段的狀況。
優點在於如果確診者本身沒有安裝社交距離APP時還能做到疫調功能(變成憑記憶),一般使用者在沒有確診的前提下不需要上傳自身位置,進店出店時間也可以記錄、紀錄時也可以同時掃描附近BLE資訊增加疫調線索。再來是疫調資訊是公開方式給出去的,所以可以直接把疫調檔丟上CDN,比較容易做分散化=系統比較不會被塞爆。
缺點在於比較浪費電(手機續航力),然後要說服審查人員這隻APP並不會在背景上傳使用者位置。
- 🤔6
- 🚿3
chewei 哲瑋
2021-06-18 06:31:34
這個 全自動工時記錄「行醫記錄器」App 符合 1. 嗎?
先找google時間軸有無匯出功能~
irvin
2021-06-18 13:54:26
Google map location 有匯出
pichuchen
2021-06-18 19:43:31
@chewei 類似,但是介面不一樣,行醫記錄器他應該是記錄在單點的時間多久?
pichuchen
2021-06-18 19:48:04
@irvin 上傳的部分這樣的架構可以允許非本APP來源的疫調紀錄讓這個APP利用,所以即使確診者沒有下載這隻APP, 只要他有大致上記得去那邊的資訊的話也可以做成疫調用的檔案,有點像是上個月的熱點地圖這樣。
然後匯出Google Map 的紀錄檔應該也可以作為一種來源,雖然因為Google 會上傳雲端所以我沒有在用Google地圖紀錄。
然後匯出Google Map 的紀錄檔應該也可以作為一種來源,雖然因為Google 會上傳雲端所以我沒有在用Google地圖紀錄。
irvin
2021-06-18 20:31:40
目前那一個社交距離 app 不應該再增加多餘的功能,尤其是涉及地理位置權限的相關需求。這個 app 的設計是刻意不透過地理位置去比對足跡,僅用裝置與裝置的藍牙交換。如果加入任何不同的軌跡記錄或追蹤功能,就會破壞他現行從原理上就避免掉任何隱私侵害風險的防火牆。
就像是台北市一個「聰明」的 QR code 改版,結果就全盤破壞掉 1922 簡訊的隱私保護機制。這種「為了做好事而壞事」是能避免則避免的
就像是台北市一個「聰明」的 QR code 改版,結果就全盤破壞掉 1922 簡訊的隱私保護機制。這種「為了做好事而壞事」是能避免則避免的
pofeng (ocf)
2021-06-19 13:51:19
我自己本來 google map 的紀錄是關掉的, 後來疫情嚴重之後, 就打開來了
shiva.huang
2021-06-19 20:46:17
要在社交距離app加上GPS權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Apple不會讓它上架。上次為了加上1922掃描功能,光是在In review狀態就卡了超過48小時,還要直接寄信給認識的人說明狀況才通過。GPS權限應該算是穩死的…
chewei 哲瑋
2021-06-19 20:56:12
所以裝機率穩定不卸載之外,並推動「這14天你在哪裡?」國民記憶力提升?
chewei 哲瑋
06:31:34
這個 全自動工時記錄「行醫記錄器」App 符合 1. 嗎?
cai
13:23:55
先找google時間軸有無匯出功能~
irvin
13:54:26
Google map location 有匯出
pichuchen
19:43:31
@chewei 類似,但是介面不一樣,行醫記錄器他應該是記錄在單點的時間多久?
pichuchen
19:48:04
@irvin 上傳的部分這樣的架構可以允許非本APP來源的疫調紀錄讓這個APP利用,所以即使確診者沒有下載這隻APP, 只要他有大致上記得去那邊的資訊的話也可以做成疫調用的檔案,有點像是上個月的熱點地圖這樣。
然後匯出Google Map 的紀錄檔應該也可以作為一種來源,雖然因為Google 會上傳雲端所以我沒有在用Google地圖紀錄。
然後匯出Google Map 的紀錄檔應該也可以作為一種來源,雖然因為Google 會上傳雲端所以我沒有在用Google地圖紀錄。
irvin
20:31:40
目前那一個社交距離 app 不應該再增加多餘的功能,尤其是涉及地理位置權限的相關需求。這個 app 的設計是刻意不透過地理位置去比對足跡,僅用裝置與裝置的藍牙交換。如果加入任何不同的軌跡記錄或追蹤功能,就會破壞他現行從原理上就避免掉任何隱私侵害風險的防火牆。
就像是台北市一個「聰明」的 QR code 改版,結果就全盤破壞掉 1922 簡訊的隱私保護機制。這種「為了做好事而壞事」是能避免則避免的
就像是台北市一個「聰明」的 QR code 改版,結果就全盤破壞掉 1922 簡訊的隱私保護機制。這種「為了做好事而壞事」是能避免則避免的
2021-06-19
pichuchen
11:21:30
鳴人堂
筆者任職臺中地院強制處分庭,工作內容包含審核警方聲請的搜索票案件。近日發現刑事警察局在搜索票聲請書中,利用嫌犯以簡訊實聯制發送的簡訊來鎖定嫌犯行蹤。指揮中心一再向國人保證簡訊「只會作為疫調使用」時,警方同一時間卻利用民眾所發送的簡訊來掌控嫌犯的行蹤。
指揮中心先前已向警方明確表達 1922 SMS 內容僅供疫調人員使用,而且需要衛生局核可、留下調閱紀錄。
作者是法官,按《通保法》程序,核復駁回即可。不過我可以理解這篇的動機,應該是想要求 CECC 更明確表態。
作者是法官,按《通保法》程序,核復駁回即可。不過我可以理解這篇的動機,應該是想要求 CECC 更明確表態。
pofeng (ocf)
2021-06-19 13:07:22
"96% 的調取票案件不須法官同意
2017-2018 年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稱通保法)向電信業者調取
通聯紀錄或通訊使用者資料的案件,96% 都是由檢察官同意。即便將上述計
算單位改為線路數,仍然有高達93% 不須法官同意。這顯示實際上調取票的
規定只有極少數受到法官保留。《通保法》第11-1 條第3 項的例外規定,實
質上才是常態。"
https://www.tahr.org.tw/publication/2913
2017-2018 年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稱通保法)向電信業者調取
通聯紀錄或通訊使用者資料的案件,96% 都是由檢察官同意。即便將上述計
算單位改為線路數,仍然有高達93% 不須法官同意。這顯示實際上調取票的
規定只有極少數受到法官保留。《通保法》第11-1 條第3 項的例外規定,實
質上才是常態。"
https://www.tahr.org.tw/publication/2913
pofeng (ocf)
2021-06-19 13:21:04
為何調取票案件大多不用經過法官 ?
檢察官目的外使用個資, 電信公司跟檢察官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問 CECC 的態度 ? 還是需要走法院判定 ?
檢察官目的外使用個資, 電信公司跟檢察官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問 CECC 的態度 ? 還是需要走法院判定 ?
pofeng (ocf)
2021-06-19 13:45:21
為什麼要保障壞人(?)的醫療隱私 ? 因為, 壞人也會生病, 如果壞人知道實聯制會讓他被抓, 那他就不會誠實寫資料, 如果他染疫, 就有可能就是防疫的破口
另外更重要的是, 壞人可能不是犯人 ...
另外更重要的是, 壞人可能不是犯人 ...
acechen
2021-06-19 14:15:01
不確定這裡有沒有 CECC 的人可以回答態度問題
acechen
2021-06-19 14:47:09
這篇看不出來電信業者有沒有交出個資,如果有的話看 CECC 跟電信業者的合約怎麼處理
不知道警方拿到場所代碼要做什麼,除非是要證明某人去過特定地點,但這證據也太薄弱了?警方可以用我在 FB 的打卡作為在場證明?
不知道警方拿到場所代碼要做什麼,除非是要證明某人去過特定地點,但這證據也太薄弱了?警方可以用我在 FB 的打卡作為在場證明?
irvin
2021-06-19 14:51:38
如果不涉及簡訊內容,而只調特定手機號碼跟1922的通聯紀錄(metadata),那就繞過「內容僅供疫調使用」的限制,而掉到現有通保法的授權範圍內了
pichuchen
2021-06-19 20:32:24
其實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不過我看起來「限疫調專用」以這個案例來說會有困難。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pichuchen
2021-06-19 20:32:43
其實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不過我看起來「限疫調專用」以這個案例來說會有困難。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44018 刑事警察局回應的新聞,有影片
沒有跟衛福部調資料,但是有跟電信局調簡訊資料,簡訊資料裡面有向1922發送的內容,警察再去現場比對代碼?
變成玩文字遊戲了
沒有跟衛福部調資料,但是有跟電信局調簡訊資料,簡訊資料裡面有向1922發送的內容,警察再去現場比對代碼?
變成玩文字遊戲了
pofeng (ocf)
2021-06-20 13:11:47
同理, 豁免非法移工可也免費做抗原快篩或 PCR, 也是避免防疫缺口, 如果政府偷偷記錄這些非法移工的資料, 快篩後一個月去抓他們, 這樣就不會有非法移工願意參加免費快篩, 會造成潛在的防疫缺口
( 據移民署統計,截至2020年10月為止,全台失聯移工人數約5萬2千人 )
( 據移民署統計,截至2020年10月為止,全台失聯移工人數約5萬2千人 )
CECC 副指揮官陳宗彥剛在記者會上宣佈,已要求警察同仁,從現在起到疫情結束為止,即使是合法取得的簡訊實聯制訊息,也必須排除使用。
pichuchen
2021-06-21 12:50:12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44018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pichuchen
2021-06-21 12:50:27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44018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Ted Chien
2021-06-21 14:35:53
pofeng (ocf)
2021-06-21 15:12:50
NCC 敢質疑吹哨法官 "未釐清相關法律適用" 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
電信公司一定有違反個人料保護法交出個人資料 (目的外利用) , 有沒有 "違法阻卻事由" 可再討論 ...
NCC 不跟電信公司究責, 或討論"違法阻卻事由", 還跑去質疑法官 !? 也未免太好笑, 有點像是環保署跑去做經濟部的事的感覺
我之前就就警告過, 政府根本不會監督電信公司, NCC 的聲明就是證明, 想要問問當初有來留言"指教"的臉友, 他現在的看法 ...
電信公司一定有違反個人料保護法交出個人資料 (目的外利用) , 有沒有 "違法阻卻事由" 可再討論 ...
NCC 不跟電信公司究責, 或討論"違法阻卻事由", 還跑去質疑法官 !? 也未免太好笑, 有點像是環保署跑去做經濟部的事的感覺
我之前就就警告過, 政府根本不會監督電信公司, NCC 的聲明就是證明, 想要問問當初有來留言"指教"的臉友, 他現在的看法 ...
au
11:42:09
指揮中心先前已向警方明確表達 1922 SMS 內容僅供疫調人員使用,而且需要衛生局核可、留下調閱紀錄。
作者是法官,按《通保法》程序,核復駁回即可。不過我可以理解這篇的動機,應該是想要求 CECC 更明確表態。
作者是法官,按《通保法》程序,核復駁回即可。不過我可以理解這篇的動機,應該是想要求 CECC 更明確表態。
tw0517tw
12:39:14
@tw0517tw has joined the channel
tw0517tw
12:39:30
各位我又來更新了。這邊先解釋一下從跟 AILab 還有 <https://github.com/audreyt|@audreyt> 開會後的一些要點,當初在會議敲定的事項有: • 6/1: 跟 AILab 還有 audreyt 開會,敲定會後先給我還有 audreyt 源碼 • 我可以幫忙看 build process 可不可以改善在沒有 exposure API 授權的狀況下可以正常建構 • audreyt 會將代碼轉交給合作的代碼審計單位進行內部審查 • 6/15: 預計以 MIT 授權釋出源碼 然後今天是 6/19,以上的事情都沒發生(或許 audreyt 有拿到源碼?我不太清楚但應該沒有)。會議的一週後 (6/8) 因為沒有任何動靜,所以有再去信詢問代碼會提供的時間,回覆則說正在準備 Agreement 文件。我自己也是軟體開發者,實在不喜歡被壓 deadline,所以之前也沒公開的講說當初敲定的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但目前的結果就是截至今日 (6/19) 上面敲定的事情都沒有任何動靜。 如果期間 AILab 有提到說這樣的時程可能做不到想要延期,疫情當前大家都這麼忙,也是可以理解。不過過了這麼多天都沒任何回應,只能說這件事情對他們來說不是很重要。 我想再強調一下,「公開原始碼」並不是我要求該公司,而是該公司在各個媒體宣傳場合都提到「公開原始碼並且提供給各國政府使用」,只是社群成員包含我知道這個訊息後又沒看到任何公開的源碼,才會有接下來的討論。我也不覺得這樣的 app 非得要開放源碼,當然有的話很好,讓大眾都可以檢視程式運作的細節。但沒有的話也不會影響作為防疫 app 的用途。 但是如果打著「公開原始碼」但卻完全沒有公開,覺得這就是公司的誠信問題。會議中該公司曾多次提及他們有「公開給其他政府」。如果小明把代代相傳的食譜只給小華,但是班上的其他人都不能看,請問這叫做「公開食譜」嗎? 每個人花費在社會議題都有時間成本,我覺得自己也浪費了太多時間在這上面。雖然目前已經感受到這件事情對該公司並不是很重要,不過還是期待之後他們可以真的以 MIT 授權開放原始碼。
我自己確實還沒看到源碼,不過剛才 1:06pm @jarvis_n 有寄 6/1 會議提到的〈開放軟體原始碼外部審查利益衝突迴避及保密作業程序〉文字給 @yurenju 。
pofeng (ocf)
13:07:22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96% 的調取票案件不須法官同意
2017-2018 年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稱通保法)向電信業者調取
通聯紀錄或通訊使用者資料的案件,96% 都是由檢察官同意。即便將上述計
算單位改為線路數,仍然有高達93% 不須法官同意。這顯示實際上調取票的
規定只有極少數受到法官保留。《通保法》第11-1 條第3 項的例外規定,實
質上才是常態。"
https://www.tahr.org.tw/publication/2913
2017-2018 年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下稱通保法)向電信業者調取
通聯紀錄或通訊使用者資料的案件,96% 都是由檢察官同意。即便將上述計
算單位改為線路數,仍然有高達93% 不須法官同意。這顯示實際上調取票的
規定只有極少數受到法官保留。《通保法》第11-1 條第3 項的例外規定,實
質上才是常態。"
https://www.tahr.org.tw/publication/2913
- 😢1
pofeng (ocf)
13:21:04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為何調取票案件大多不用經過法官 ?
檢察官目的外使用個資, 電信公司跟檢察官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問 CECC 的態度 ? 還是需要走法院判定 ?
檢察官目的外使用個資, 電信公司跟檢察官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請問 CECC 的態度 ? 還是需要走法院判定 ?
ShuHuai(Whycat)
13:26:02
@junsuwhy has joined the channel
au
13:30:58
我自己確實還沒看到源碼,不過剛才 1:06pm @jarvis_n 有寄 6/1 會議提到的〈開放軟體原始碼外部審查利益衝突迴避及保密作業程序〉文字給 @yurenju 。
pofeng (ocf)
13:45:21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為什麼要保障壞人(?)的醫療隱私 ? 因為, 壞人也會生病, 如果壞人知道實聯制會讓他被抓, 那他就不會誠實寫資料, 如果他染疫, 就有可能就是防疫的破口
另外更重要的是, 壞人可能不是犯人 ...
另外更重要的是, 壞人可能不是犯人 ...
pofeng (ocf)
13:51:19
我自己本來 google map 的紀錄是關掉的, 後來疫情嚴重之後, 就打開來了
acechen
14:15:01
不確定這裡有沒有 CECC 的人可以回答態度問題
acechen
14:47:09
這篇看不出來電信業者有沒有交出個資,如果有的話看 CECC 跟電信業者的合約怎麼處理
不知道警方拿到場所代碼要做什麼,除非是要證明某人去過特定地點,但這證據也太薄弱了?警方可以用我在 FB 的打卡作為在場證明?
不知道警方拿到場所代碼要做什麼,除非是要證明某人去過特定地點,但這證據也太薄弱了?警方可以用我在 FB 的打卡作為在場證明?
irvin
14:51:38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如果不涉及簡訊內容,而只調特定手機號碼跟1922的通聯紀錄(metadata),那就繞過「內容僅供疫調使用」的限制,而掉到現有通保法的授權範圍內了
cai
15:25:18
gugod
16:00:55
@gugod has joined the channel
pichuchen
20:32:24
其實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不過我看起來「限疫調專用」以這個案例來說會有困難。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pichuchen
20:32:43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其實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不過我看起來「限疫調專用」以這個案例來說會有困難。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首先是通保法第五條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得發通訊監察書,因此不是任何條件都不能發通信監察書,再來是發了通信監察書後電信公司不一定會排除掉和1922的通聯紀錄,如果在這邊電信公司完全不會交出使用者和1922的通聯紀錄的話,那限役調專用還有機會做。
因為簡訊實聯制在一般使用者端使用時並沒有使用者條款或是隱私政策,因此電信公司可不可以拒絕司法調查要求這點是不確定的,至少目前沒有一個對大眾公開的公文說電信公司應該拒絕,只有記者會上的說法而已。
因此到後來假如簡訊實聯制的資料變成在刑事法庭中的證據時,被告是不是可以主張這是違法取得的證據因此沒有效力也有討論空間。
再來是被調閱者可不可以向電信公司針對提供實聯制資料給司法警察進行調查一事進行訴訟要求個資法第28條的損害賠償也有討論空間。
chewei 哲瑋
20:42:36
slack 免費版訊息保留一個月,那如果繼續 tread 應該不會被消失齁?
shiva.huang
20:46:17
要在社交距離app加上GPS權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Apple不會讓它上架。上次為了加上1922掃描功能,光是在In review狀態就卡了超過48小時,還要直接寄信給認識的人說明狀況才通過。GPS權限應該算是穩死的…
chewei 哲瑋
20:56:12
所以裝機率穩定不卸載之外,並推動「這14天你在哪裡?」國民記憶力提升?
Peter
21:01:10
共筆也都還在啊
Peter
21:01:22
大家可以再來一次
Peter
21:02:47
我也覺得最大的困擾在於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防止這樣的措施
pichuchen
2021-06-19 21:22:57
個人資料保護法
Peter
2021-06-19 22:27:31
例外太多了
irvin
2021-06-19 22:31:24
個資法只能拿來當不公開好心肝的理由⋯⋯
pichuchen
2021-06-20 22:56:52
在資料主體不同意的前提下公開疫苗施打名單確實違反個資法啊..
Peter
2021-06-21 00:28:22
這是台灣的個資法,不是歐盟GDPR
Peter
2021-06-21 00:28:58
個資法16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
事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同意。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
事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同意。
Peter
2021-06-21 00:29:16
光是前兩款就開很多門了
pichuchen
21:22:57
個人資料保護法
Peter
22:27:31
例外太多了
irvin
22:31:24
個資法只能拿來當不公開好心肝的理由⋯⋯
cai
23:10:53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44018 刑事警察局回應的新聞,有影片
沒有跟衛福部調資料,但是有跟電信局調簡訊資料,簡訊資料裡面有向1922發送的內容,警察再去現場比對代碼?
變成玩文字遊戲了
沒有跟衛福部調資料,但是有跟電信局調簡訊資料,簡訊資料裡面有向1922發送的內容,警察再去現場比對代碼?
變成玩文字遊戲了
2021-06-20
pofeng (ocf)
08:39:42
yurenju : "台灣社交距離 app 的開源進程又有更新囉。長話短說:什麼都沒發生。會議中提到的所有 action items 都石沈大海。" ( https://twitter.com/yurenju/status/1406037796993716229 )
Victor
2021-06-20 11:47:28
討論串又看到簽署保密條款,不再評論!為什麼?有點不太懂!
簡單來說,AI Labs 選用 MIT 授權開源,但在公佈前希望先經過外部審查程序,對源碼品質、資安、可重現構建等,進行檢視,認為沒問題之後就公開。
pichuchen
2021-06-20 12:45:32
我覺得我可以理解這種感覺,畢竟開出來之後可能會有些人說三道四,搞不好連註解拼錯字都可以上新聞。
pofeng (ocf)
2021-06-20 13:09:58
@au 感謝追蹤跟進 !
chihao
2021-06-21 08:52:23
註解拼錯字⋯來送 PR!
Victor
11:47:28
討論串又看到簽署保密條款,不再評論!為什麼?有點不太懂!
au
11:59:43
簡單來說,AI Labs 選用 MIT 授權開源,但在公佈前希望先經過外部審查程序,對源碼品質、資安、可重現構建等,進行檢視,認為沒問題之後就公開。
pichuchen
12:45:32
我覺得我可以理解這種感覺,畢竟開出來之後可能會有些人說三道四,搞不好連註解拼錯字都可以上新聞。
pofeng (ocf)
13:09:58
@au 感謝追蹤跟進 !
pofeng (ocf)
13:11:47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同理, 豁免非法移工可也免費做抗原快篩或 PCR, 也是避免防疫缺口, 如果政府偷偷記錄這些非法移工的資料, 快篩後一個月去抓他們, 這樣就不會有非法移工願意參加免費快篩, 會造成潛在的防疫缺口
( 據移民署統計,截至2020年10月為止,全台失聯移工人數約5萬2千人 )
( 據移民署統計,截至2020年10月為止,全台失聯移工人數約5萬2千人 )
au
14:32:35
CECC 副指揮官陳宗彥剛在記者會上宣佈,已要求警察同仁,從現在起到疫情結束為止,即使是合法取得的簡訊實聯制訊息,也必須排除使用。
kcwu
16:05:20
雖然我不是很確定有沒有正確回應到之前報導的那個案子, 今天記者會陳宗彥說, 通訊監察取得的資料包含簡訊實聯制的內容, 員警於是前往發送簡訊場所, 現場核對商家代碼, 他說通令往後調查案件時, 若其中有簡訊時聯制的內容, 要主動排除不使用. https://youtu.be/rMYXx8kKMh4?t=1801
1
kiang
16:58:46
沒寫縣市也沒寫打哪支電話 🤔
irvin
2021-06-21 02:33:14
八卦版下面都是各種帶風向,行銷公司的帳號都不知道有沒有比活人多了⋯⋯
cai
18:23:45
沒寫縣市也沒寫打哪支電話 🤔
pichuchen
22:56:52
在資料主體不同意的前提下公開疫苗施打名單確實違反個資法啊..
2021-06-21
Peter
00:28:22
這是台灣的個資法,不是歐盟GDPR
Peter
00:28:58
個資法16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
事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同意。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
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
事人。
六、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七、經當事人同意。
Peter
00:29:16
光是前兩款就開很多門了
irvin
02:33:14
八卦版下面都是各種帶風向,行銷公司的帳號都不知道有沒有比活人多了⋯⋯
chihao
08:52:23
註解拼錯字⋯來送 PR!
Eddie Hsieh
11:40:29
@senkukogetsu98738 has joined the channel
s8321414
12:11:30
@s8321414 has joined the channel
pichuchen
12:50:12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44018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pichuchen
12:50:27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44018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猜中了,電信公司給警方的資料並未排除對 1922 的通聯紀錄,所以那就是看要懲處員警或是民眾是否可以向電信商提告求償了?
聯合新聞網
刑事警察局晚間針對台中法官張淵森,質疑「簡訊實聯制」遭刑事局辦案中利用一事做出說明。刑事局再次強調,警方偵辦案件,没有透...
pichuchen
12:56:42
或是我覺得可以在推廣第二件事,請店家定期換碼
pichuchen
13:03:19
這樣的攻擊行為和先前在謠傳香港的智慧路燈會搜集路人的 BLE Mac 資訊十分相似,那對應方式就是 mac 要定時隨機生成這樣
kiang
13:43:44
有概念的店家會配合,但大部分都會嫌麻煩吧
pichuchen
13:52:50
店經理要幫忙印,不然就是一次先印好七天的,通常更換POP是工讀生日常,具體來說他紙本簽完了也是要印新的放桌上就是了。
Ted Chien
14:35:53
pofeng (ocf)
15:12:50
Replied to a thread: 2021-06-19 11:21:30
NCC 敢質疑吹哨法官 "未釐清相關法律適用" 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
電信公司一定有違反個人料保護法交出個人資料 (目的外利用) , 有沒有 "違法阻卻事由" 可再討論 ...
NCC 不跟電信公司究責, 或討論"違法阻卻事由", 還跑去質疑法官 !? 也未免太好笑, 有點像是環保署跑去做經濟部的事的感覺
我之前就就警告過, 政府根本不會監督電信公司, NCC 的聲明就是證明, 想要問問當初有來留言"指教"的臉友, 他現在的看法 ...
電信公司一定有違反個人料保護法交出個人資料 (目的外利用) , 有沒有 "違法阻卻事由" 可再討論 ...
NCC 不跟電信公司究責, 或討論"違法阻卻事由", 還跑去質疑法官 !? 也未免太好笑, 有點像是環保署跑去做經濟部的事的感覺
我之前就就警告過, 政府根本不會監督電信公司, NCC 的聲明就是證明, 想要問問當初有來留言"指教"的臉友, 他現在的看法 ...
- 🚀2
2021-06-22
pofeng (ocf)
14:01:20
"例如筆者在德國出入學生餐廳曾經使用的「DARF_ICH_REIN」QR Code掃描登入系統,進入餐廳時掃QR Code,填寫同意登入手機資料,離開時登出。該系統是巴伐利亞邦數位處理機構(Anstalt für Kommunale Datenverarbeitung in Bayern,AKDB )和巴伐利亞飯店和飯店協會(DEHOGA Bayern)根據法律要求而開發並提供的系統,除該邦外,其後也為其他邦的餐飲服務、公共場所等領域所援用。
...主管機關只能在疫情必要時,依法向AKDB調取資料。AKDB本身也無法任意讀取或運用民眾的個資,因為AKDB只儲存加密後的資料,需要私鑰才能解密,也就是設有分權與監督機制。資料在登入後28日自動刪除,用戶端的日誌紀錄(Kontakttagebuch)可以看到資料是否刪除。"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547273
...主管機關只能在疫情必要時,依法向AKDB調取資料。AKDB本身也無法任意讀取或運用民眾的個資,因為AKDB只儲存加密後的資料,需要私鑰才能解密,也就是設有分權與監督機制。資料在登入後28日自動刪除,用戶端的日誌紀錄(Kontakttagebuch)可以看到資料是否刪除。"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5547273
Peter
2021-06-22 16:19:19
台灣沒有統一的數位資料處理機構....
日誌紀錄很值得做。
Ted Chien
2021-06-22 17:28:24
因為歐盟有 GDPR 個人資料保護規範,所以他們這方面做得比較完善 (使用者知情權、要求遺忘權等等)
pofeng (ocf)
2021-06-27 17:29:45
"可以的話,最好進一步規定電信業者應將實聯制通訊資料庫,自始就與其他通訊資料庫分離,甚至在傳遞上採取不同路徑,使警方在技術上根本無從也不可能調取使用,如此才能徹底保護個資、有效防疫。"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861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861
Peter
16:19:19
台灣沒有統一的數位資料處理機構....
au
17:02:54
日誌紀錄很值得做。
Ted Chien
17:28:24
因為歐盟有 GDPR 個人資料保護規範,所以他們這方面做得比較完善 (使用者知情權、要求遺忘權等等)
2021-06-23
2021-06-27
Yuchih Fu
01:51:00
@nttu94507 has joined the channel
pofeng (ocf)
17:29:45
"可以的話,最好進一步規定電信業者應將實聯制通訊資料庫,自始就與其他通訊資料庫分離,甚至在傳遞上採取不同路徑,使警方在技術上根本無從也不可能調取使用,如此才能徹底保護個資、有效防疫。"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861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861
2021-06-29
kiang
08:09:20
調閱資料應該是發文要求各電信商提供吧?看起來地方政府無法單獨執行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64273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64273
聯合新聞網
全台三級警戒持續一個多月,進公共空間前拿出手機掃一下場所代碼,成為防疫的日常。行政院五月十九日宣布「一九二二簡訊實聯制」...
pichuchen
2021-06-29 09:58:17
這記者這樣一報就大概真的無用了,今天幾個店家都沒在檢查了。
pichuchen
2021-06-29 10:19:29
其實這個如果有個開放數據可以指出整個系統被利用的次數,應該就能解掉這個傳言(?)了
acechen
2021-06-29 11:34:04
經費被砍所以沒辦法處理大數據了?XD
目前是地方連絡 CDC,CDC 對電信商是有系統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64900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64900
irvin
2021-06-29 12:16:44
六月底才拿五月底的案例出來「做」新聞⋯⋯
Clarence Lee
2021-06-29 12:18:39
line群組一直被這篇刷 😥
有必要講明關於簡訊實聯制,衛生局可以使用的工具跟流程,不然就跟台中頻東那個疫調又變成輿論話題
有必要講明關於簡訊實聯制,衛生局可以使用的工具跟流程,不然就跟台中頻東那個疫調又變成輿論話題
6/3 起 CECC、五大電信正式對測完,支援調用系統,所以五月底某些門號調不到確有可能
但之後各縣市衛生局已經調過 303 次(包括澎湖)。
下午希望 CECC 可以完整說明。
下午希望 CECC 可以完整說明。
irvin
2021-06-29 15:09:39
記者會 14:08:30 左右的地方
https://youtu.be/LSzb3EB-g3M
https://youtu.be/LSzb3EB-g3M
調用量跟調用次數應該是不同?
補充台中記者會回答簡訊實聯制SOP,跟中央提出申請後一到兩天收到
https://youtu.be/BMuM3mlvYZ0?t=2009
https://youtu.be/BMuM3mlvYZ0?t=2009
kcwu
2021-06-29 16:34:38
一兩天以疫調而言似乎太久了 😞
pichuchen
09:58:17
這記者這樣一報就大概真的無用了,今天幾個店家都沒在檢查了。
pichuchen
10:19:29
其實這個如果有個開放數據可以指出整個系統被利用的次數,應該就能解掉這個傳言(?)了
acechen
11:34:04
經費被砍所以沒辦法處理大數據了?XD
au
11:46:27
目前是地方連絡 CDC,CDC 對電信商是有系統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64900
https://udn.com/news/story/122173/5564900
irvin
12:16:44
六月底才拿五月底的案例出來「做」新聞⋯⋯
cai
12:53:22
line群組一直被這篇刷 😥
有必要講明關於簡訊實聯制,衛生局可以使用的工具跟流程,不然就跟台中頻東那個疫調又變成輿論話題
有必要講明關於簡訊實聯制,衛生局可以使用的工具跟流程,不然就跟台中頻東那個疫調又變成輿論話題
au
13:01:52
6/3 起 CECC、五大電信正式對測完,支援調用系統,所以五月底某些門號調不到確有可能
au
13:03:11
但之後各縣市衛生局已經調過 303 次(包括澎湖)。
下午希望 CECC 可以完整說明。
下午希望 CECC 可以完整說明。
irvin
15:09:39
記者會 14:08:30 左右的地方
https://youtu.be/LSzb3EB-g3M
https://youtu.be/LSzb3EB-g3M
cai
16:06:01
調用量跟調用次數應該是不同?
cai
16:06:51
補充台中記者會回答簡訊實聯制SOP,跟中央提出申請後一到兩天收到
https://youtu.be/BMuM3mlvYZ0?t=2009
https://youtu.be/BMuM3mlvYZ0?t=2009
kcwu
16:34:38
一兩天以疫調而言似乎太久了 😞
2021-06-30
au
05:29:52
那是月初,現在比較快了。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960628
Peter
14:45:13
或許建立一份透明度報告
Peter
14:45:15
T.H. Schee
先說結論,這份透明度報告最好要由政府單位自己發起準備,要委託法人代寫還是用其他的方法都好,不公佈也行,但最好把它做到不是只是要因應輿論交代所用(如:法正必絕)。 還記得號稱獨步全球以色列都想了解的電子圍籬? 去年初的「電子圍籬」早在沒有問世之前就由行政院高層開始策劃,而推出時已經籌備和開發過了一陣子。由於當時全世界對這套系統的興趣都非常高,但相關公開資訊幾乎等同於是零。整個「系統」是什麼樣子,系統是誰開發的,到底誰可以用,在實務上是怎麼使用的,誰負責哪一段,數據和資料的儲存、分析和清理,又是委託什麼單位在做。電子圍籬系統和警政、衛政、民政之間又是如何交換資訊,這些問題對於有經驗有敏感度的人來說,都是大哉問。 基於「求知」和「涉己」原因,當時我花了一頓晚飯的時間把邊境管制到電子圍籬的概念畫了一張圖,也放在了 blog 上。這張圖後來被一個美國的新興媒體看到了,在全球相關領域傳得很廣,來詢問事由梗概的不低於十個國家的研究單位和研究員,而曾經針對細節來信詢問的媒體,也遍佈歐亞非。 事後證明,當初的觀察在細節上當然不可能「重現」當初的「真實」,但在幾個方向的推斷卻是正確的,比如說: 政府各機關連電子圍籬資料是怎麼在各單位跑的都不太能完全掌握各資料庫串連的情況相當「普遍」「嚴重」因為防疫所需所搜集的數據,以現代政府資料保護的水準來看,很多政府機關也不太清楚,所以後來國發會才啟動了那一份調查「好加在」是年在4月初幾場在立法院的座談會,讓台灣社會的輿論對「科技防疫」和整件事有了更多探索的意欲。本來只是流傳在公衛、法學界人士之間的茶餘飯談和八卦(例如資料庫串連、警政如何使用電子圍籬),至少整體社會開始比較清楚的用腦袋體會政府在「科技防疫」做了哪些事。至於被揭露的是不是只有「冰山一角」「未盡全貌」,這些衍生的議題,還是要循正規路徑,落在相關單位和機構的研究範圍。 回憶上面這些並不是說「簡訊實聯制」我也要花時間去探究,而是這是更為「全面」「大規模」和由上而下高度指導所發展整合出來的資訊系統。這個系統相較於電子圍籬所造成的影響差距不可以里道計,因為它的影響不是單純在疫調和所謂的防疫層面,而是把台灣長久以來社會因為沒有這種「自我回報」系統出現,而尚能保存的那一點點對於「數位」「權力集中」的免疫力和警戒心,一下子降低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這個整體社會在心理層面、法治層面和技術應用層面的「突破」所造成的「影響」「&…
「303則」應為「303次調閱」(每次可能有數千則)~
Peter
2021-06-30 21:51:46
了解,感謝修正
irvin
14:55:05
剛記者會有問到台北市要求店家拆中央版換台北版 QR;如果用台北通掃,資料不會進到電信公司,只會留在台北自己伺服器手上,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衍生問題?
例如新北市拿不到台北通的實聯資料?台北版的使用店家的實聯資料會分割在電信商跟北市府兩個地方?
例如新北市拿不到台北通的實聯資料?台北版的使用店家的實聯資料會分割在電信商跟北市府兩個地方?
kcwu
14:59:47
一家店可能同時使用好幾種實聯制 (紙本, 簡訊, google spreadsheet, etc.). 台北版 QR code 就是一個 QR code 代表兩種.
au
15:06:20
「303則」應為「303次調閱」(每次可能有數千則)~
Peter
21:51:46
了解,感謝修正
webbertaso
23:48:46
@webbertaso has joined the channel